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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优选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4-10-15 10:00:00  发布人:  浏览量: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需优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来承担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相关项目的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的招标。

3、建设地点:周口市中州路北段西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中州校区院内)。

4、建设规模:新建产教融合实训中心综合楼1栋,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16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信息工程、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8个专业的实训用房,购置实训设备1485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及消防等附属设施。

5、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5830万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等,提供开标场地、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三、优选方式:综合评判。

四、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

3、须具备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进入河南省财政厅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录内。

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保证明、财务审计报告。

5、如投标人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禁止参加本项目评判。

6、具有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项目负责人(指拟派本校直接负责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从事招标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标(政府采购)岗位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采购业务流程;

7、投标单位注册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具备在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公告的能力,具备CA证书。

8、 具有近三年高校项目招标采购代理良好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料提交

1、本公告第四条资质要求的全部内容。

2、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公司简介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证明、近三年高校同类业绩证明3份。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递交资料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评判截止之日止。

4、评判文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在递交资料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所有需要提供的资料应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应密封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文件或评判截止后送达的文件,评判方均不予接收。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17时整。报名时需递交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公司简介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证明,并分别加盖公章。

七、报名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元校区行政楼4楼3430室。

八、评判资料递交时间:评判现场递交资料(一正两副)。

九、评判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3时。

十、评判地点: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开元校区第六会议室。

十一、评判与选择:

1. 评判标准: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2. 选择方式:综合评判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最佳优选单位,并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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